Monday, 25 May 2009

  • 特首六四論 利益良心之戰   (** copied from Joe Chan's Blog)

     

    在上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出現兩個有趣的經濟學問題。

     

    第一、當吳靄儀要求曾蔭權就六四事件表態時,提出了有關「分享利益」與「埋沒良心」之間的取捨問題。

     

    第二、曾蔭權回應「我的意見就是代表香港人整體的意見……就是我感覺到香港人對現時的看法。」

     

    對於吳靄儀一再要求澄清的「良知」問題,曾蔭權大可以參考任何一本中四經濟學教科書第一章所指出的取捨道理,任何選擇必有其代價。

     

    良心有價 標準不一

     

    我們需要決定作出甚麼程度上的代價或犧牲才算合理。

     

    從吳的角度看,「良心」便是為着爭取經濟利益而付上的代價。但從另一角度看,經濟利益和就業卻是保持「良心」的代價。

     

    每人為着爭取某項目標而願意作出的代價都不同。我會為錢而出賣我的朋友兄弟嗎?只要價錢夠高,我當然會,我的良心隨時出讓,只不過可能我的叫價有點兒高,令到這麼多年來我的良知仍然呆放在自己心中,無人問津。

     

    良心跟所有其他物品一樣,必然有價。所謂無價寶只是一些未獲足夠資料來作定價的物品而已。但若我們未能詳細地列明「良心」的規格和級別時,便難以為它定下價錢。在甚麼情況下把「良心」出讓才算合理,這確實是頭痛決定。既然吳的良心標準和曾的良心標準未經國際認可的品質量度劃一界定清楚,在立法會上辯論良心,必然難下結果。至於曾被激出亂子,作出的超標答案,它只不過是一句未經事實支持的斷言。在沒有實證到手的情況下,嚴格來說,泛民沒有理由提出反對。

     

    反應過敏 泛民冒風險

     

    曾斷言他的意見代表港人平均「整體」意見,只要泛民意見不是港人整體意見,邏輯上,不代表泛民意見也有可能代表港人整體意見。因此,梁國雄怒言「你怎可以代表我」?邏輯上未能足以推翻曾的爆肚台詞。況且,曾已明確地指出他自己的看法是他「感覺到香港人現時的看法」。對他人的「感覺」不滿而離場抗議,未免有點反應過敏。當然,身為特首,只憑個人感覺在立法會上發言,亦非常兒戲。但畢竟在科學的角度看,曾蔭權在六四事件上的看法是否,或在甚麼程度上,代表港人整體意見,這將會是值得由事實引證的提案。

     

    聽聞社民連將印製「曾蔭權不代表我」字樣T恤。從風險管理角度出發,這會是非常冒險投資。若事實證明曾蔭權在相當程度上代表港人整體意見,那麼「曾蔭權不代表我」便等如「我不代表港人整體意見」。

     

    * * *


    Perhaps economics does help to circumvent endless moral disputes in society. Questions like "does law serve a moral purpose" (first question of my Jurisprudence paper) are by nature open-ended and no answer is right or wrong (so it's better not to ask these questions or even study the subject). Asking for the opinion of others, or proceeding to criticize the opinion of others with whom you disagree (by what moral standard?), is perhaps not too worthwhile in the realm of economics,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economy, and for the sake of society (the assumption made by 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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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fclab
    • Posted: 5/25/2009 4: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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